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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台业绩

李景律师代理合肥某公司合同纠纷案终审胜诉 成功为当事人挽回千万损失

2020-11-12

主办律师:李景 合肥兰台争议解决法律事务资深律师



案情简介:

2013年3月12日,方圆公司与业主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投资建设涉案工程。同年8月2日,俞建湘、杨忠、孔强生、孔祥明等合伙并以俞建湘为代表与方圆公司签订了涉案工程《项目承包合同》。该合同约定:由俞建湘等承包涉案工程施工,并向方圆公司缴纳工程总价款1.5%的管理费用,双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杨忠、孔强生后因其他原因退出涉案工程。孔祥明、俞建湘一直在案涉工程现场担任实际负责人。
在涉案工程建设过程中,孔祥明、俞建湘、蒋保钱、谢勇等人为达到骗取方圆公司财产的目的,相互勾结、恶意串通,虚构《购销合同》、《关于承包店岗二期17、18、19、23号楼经过说明》、《钢材用说明》、《欠条》、《财务做账说明》、入库单等用于提起虚假诉讼的证据材料,并于2015年9月15日以蒋保钱为原告、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方圆公司起诉到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并对方圆公司的1260万元财产予以冻结。
在最初的诉讼过程中,方圆公司没有发现蒋保钱等人导演的虚假诉讼行为,再加之巨额公司资产被冻结,经营顿时陷入困境。当时为了减少损失,挽救公司,在孔祥明的“悉心协调”下,方圆公司与蒋保钱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制作了(2015)瑶民二初字第02626号民事调解书。依据该调解书,方圆公司支付蒋保钱钢材款本金6276489.53元,承担货款利息、律师费、财产保全担保费4046805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53195元。
办案经过及结果:
2017年方圆公司经营困难也隐约发现上述案件存在诡异之处,找到本所李景律师希望委托代理该案,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全力以赴,在付出大量时间、精力后,终于掌握到蒋保钱、孔祥明、俞建湘、谢勇等人涉嫌虚假诉讼的确凿证据材料,之后立即向蒙城县公安局报案,在获悉立案后,律师又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再审,合肥中院随即作出(2107)皖01民再61号民事裁定,撤销了(2015)瑶民二初字第02626号民事调解书,发回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重审,一审重审后驳回蒋保钱全部诉讼请求(案号:2018皖0102民初1998号),



蒋保钱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市中院作出(2018)皖01民终8935号民事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蒋保钱全部诉讼请求。



至此,蒋保钱、孔祥明、俞建湘、谢勇等人导演的虚假诉讼得到彻底拨乱反正。

律师点评:
本案是对生效的调解书要求进行再审,其中难度可谓登天,好在黄天不负有心人,本案事实被查清,最终律师也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了千万的损失,着实不易。截至目前,案涉蒋保钱等人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合肥市瑶海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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