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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张辉应邀为芜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培训会授课
2020-01-11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皖办发〔2018〕42号)和《芜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月10日下午举办了芜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培训会。
芜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会邀请了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环境资源法律部主任
张辉
授课。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李新宇局长主持了此次培训会。
张教授从国家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脉络出发,结合经办的案件,对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基本情况、《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五个配套办法要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疑难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
此次培训加深了参训人员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认识和理解,提升了芜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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