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台实务 | 我所知产部向国知局提交关于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修改建议的意见函
2021-09-02
2021年8月26日上午,北京兰台(合肥)事务所知识产权部律师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关于<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 (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函》。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8月17日发布了关于就《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知公布后,北京兰台(合肥)律师所事务所知识产权部立即组织团队律师进行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的专题研讨会。兰台(合肥)的知识产权部对商标相关案件有着丰富的办理经验,对通知内容进行认真学习的同时,团队律师还结合知识产权专业及办理案件中的实践经验,开展了对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修改建议(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意见稿”)的深入讨论,最终形成了《关于<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 (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函》。
其中包含对意见稿的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等多条修改意见,内容涵盖烟草专卖时对商标注册的强制性要求,也包括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管理及查处等内容的修改意见。
参与立法活动既是公民的政治权利,也是律师推动法治进步的重要方式,我所知识产权部律师此次向国知局递交的修改意见函,为《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的修订完善工作贡献了“兰台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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