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兰台所与瑶海区城管局联合举办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普法宣传活动
2020-05-29
为建设美丽家园、展示美好形象,为加快打造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美誉度,增强市民认同感。5月28日上午,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组织多位专职律师,与瑶海区城管局大兴镇城管中队在兴漕新居联合举办了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宣传普法和咨询活动。
合肥兰台所普法现场宣传台
本次活动,在场律师以倡议书的形式向居民宣传《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摆设摊点、兜售物品。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和环境卫生的情形下,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特定路段、时间段,允许摆摊设点。进入特定路段摆设摊点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市容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范围内经营,配备经营设施和卫生设施,并保持周围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
社区居民现场咨询了解
社区居民聚集展台了解
合肥兰台所普法宣传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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