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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台业绩

老人多年前出事故一审索赔被驳回,委托律师二审成功获赔11万多

2020-11-19

主办律师: 李景
李景律师

案件委托人、当事人:李女士,67岁
被告:合肥某出租车公司司机、合肥某出租车公司、车辆投保保险公司

案情简介:
当事人李女士2014年因为与一辆合肥牌照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但因事故发生在多年前,期间当事人忙于住院治疗,且对索赔相关法律知识不了解,肇事司机更换号码联系不到,也未向保险公司完成保险理赔,因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时效只有三年,
当事人交通事故赔偿索赔维权面临困境。

一审索赔被驳回:
一审中,对方保险公司及肇事方辩称,诉讼时效已过,被合肥市高新区法院采纳,索赔请求被驳回。
二审上诉成功索赔:
律师认为法院诉讼时效认定有误,立即上诉到合肥市中院,2020年3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二审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最终认定一审法院诉讼时效计算有误,诉讼时效仍然有效,


对于代理律师根据2020年安徽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整理计算列出的赔偿清单,法院基本上都支持了,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方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伤残鉴定费共计11万多,且一审二审诉讼费绝大多数均由败诉方承担,此案件获得圆满结果,当事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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