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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章

环境大世界,律师可作为

2019-08-03

     近年来,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法机关出台、修订了许多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中央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我们律师可以做什么?

     为提高环保法律意识,增强对律师环境法律业务的了解,2019年8月2日,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邀请了事务所环境资源部副主任赵光律师和安徽大学法学院环境法黄大芬博士,分别就“律师环境法律业务”“律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业务”对所内人员进行了内训。


    首先,由赵光律师分享了自己在环境领域的经验,包括写和讲的重要性,分析了律师环境法律业务的特殊性及其独有的优势,接下来,赵光律师重点向大家介绍了律师在环境领域的业务,包括代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民事诉讼、代理环境行政复议等诉讼业务,以及环境法律咨询、环保法律顾问等多项非诉讼类业务。最后,赵光律师说道“一个人可能走得很快,但一定走不远”,强调了团队的重要性。



     接着,黄大芬博士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现状、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现状、律师如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业务三部分给大家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结合“常州毒地案”“江苏省政府诉安徽海德公司案”等案例和丰富的图表,深入浅出的让大家对律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业务从陌生到有了初步了解。



     培训结束后,所内人员就今日心得展开了交流。赵光律师和黄大芬博士通过自己的实践经验、理论研究,让大家感受到后果控制的时代已经结束,风险预防的时代来临。环境法律业务虽是新兴业务,但同时也是朝阳业务,将其中任一业务做精、做细、做出成效,对每一个律师来说既是挑战,也是莫大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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